余桂林律师亲办案例
藕断丝连,好聚难散
来源:余桂林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0
浏览量:529

2009年10月,李某某和金某某经过一年多的恋爱后登记结婚,2011年12月份李某某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购买了两栋房屋,一辆汽车,均为贷款购买,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以至于金某某对李某某大打出手,李某某多次提出离婚请求,但是金某某都置之不理,最终李某某于2017年10月9日起诉至武汉蔡甸区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判:
       双方实际上都同意离婚,但是由于财产分割和儿子抚养权问题争议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最终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

判决要旨归纳:
       虽然达成离婚的合意,但是财产和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律师解析:
       离婚实际上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第一次离婚诉讼除非能达成合议或者有充足的感情破裂的法定理由,否则第一次很难被法院判决离婚。律师能做的就是帮助当事人收集相关感情破裂的证据,努力帮助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自身权益。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是律师的职业就注定了要为每一个要离婚的当事人争取快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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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桂林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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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余桂林
  • 执业律所:
    湖北弘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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