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李某某和金某某经过一年多的恋爱后登记结婚,2011年12月份李某某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购买了两栋房屋,一辆汽车,均为贷款购买,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以至于金某某对李某某大打出手,李某某多次提出离婚请求,但是金某某都置之不理,最终李某某于2017年10月9日起诉至武汉蔡甸区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判:
双方实际上都同意离婚,但是由于财产分割和儿子抚养权问题争议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最终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
判决要旨归纳:
虽然达成离婚的合意,但是财产和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律师解析:
离婚实际上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第一次离婚诉讼除非能达成合议或者有充足的感情破裂的法定理由,否则第一次很难被法院判决离婚。律师能做的就是帮助当事人收集相关感情破裂的证据,努力帮助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自身权益。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是律师的职业就注定了要为每一个要离婚的当事人争取快速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