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景宽律师亲办案例
包某醉驾最终被不起诉案
来源:赵景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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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包某回家途中被交警巡查发现有酒驾嫌疑,酒精检测仪检测时认为已达醉驾标准,县医院抽取血液后经检测酒精度达125.65mg/100ml,  县公安局对此刑事立案。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因包某正处于缓刑期间,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将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包某及家属到律所寻求法律帮助。辩护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有无罪辩护空间。经辩护律师据理力争,案件先后开庭四次。最终县检察院在法院拟作无罪判决的情况下,主要要求撤回案件作不起诉处理,案件最终圆满结案。见(2019)冀1121刑初94号刑事裁定书及枣间公诉刑不诉【2019】18号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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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景宽
  • 执业律所:
    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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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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