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如春律师
严如春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7-7188-8600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苏州律师 >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 > 严如春律师 > 亲办案例

两大罪名涉案近亿,公司高管重获自由

作者:严如春  更新时间 : 2020-07-13  浏览量:362

2020年6月,某市公安局解除对某公司高管及员工徐某取保候审的决定。此前,某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29日决定撤回对被告人某高管、徐某的起诉认定,至此,一起历经曲折、艰难,羁押长达三年,两大罪名涉案近亿的某控股有限公司高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一案暂告一段落。

2016年5月,某高管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16年5月由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6年11月由北京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7年4月由某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同年10月被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严如春律师接受委托作为某高管的辩护人。经反复沟通、申辩并提交法律适用意见,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拿掉职务侵占罪罪名,指控被告人某高管犯非国家人员受贿罪,于2018年11月15日向相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人认为,某高管是某控股集团的工作人员,起诉意见书指控的财产不属于集团的财产,即不属于“本单位财物”,奖金属于部门几个自然人的共有财产,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公司、企业财产;在案书证显示,涉案资金均系在单位之间流转,反映的是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并未进入某高管的个人银行帐户,相关帐户属于部门所有,并非某高管个人控制等。

相城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于2019年3月26日立案受理。辩护人委托国内著名刑法学专家对该案进行了法律论证并提交辩护意见,江苏省某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29日决定撤回对被告人某高管、徐某的起诉。

该案获评2018至2019年年度盈科全国刑事诉讼委员会十大无罪案例。


以上内容由严如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严如春律师咨询。

严如春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手  机:137-7188-86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