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磊律师亲办案例
个体工商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仍按照工伤标准赔付
来源:付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22
浏览量:2632
    2010年3月份杨某到某个体工商户打工,双方口头约定工资及待遇但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同年9月份,杨某在工作中被机器绞伤右臂,后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个体工商户主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而后以种种借口推脱,出院后杨某到该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劳动局工伤事故认定科以该个体工商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为由口头答复不予认定工伤,而后杨某无奈委托律师处理该次事故赔偿事宜,付磊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了案件事实情况,直接以人身伤害案由将该个体工商户主诉至法院,在庭审时结合《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成功为杨某拿到按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金,从接受委托到结案、原告拿到足额赔偿金不足6个月,个人认为该案在时间、赔偿金方面比较成功。
以上内容由付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付磊律师咨询。
付磊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736好评数26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名门国际大酒店
139-5459-7110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付磊
  • 执业律所: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21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9-5459-7110
  • 地  址: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名门国际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