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律师亲办案例
精细化辩护帮助被告人获得缓刑
来源:李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量:669

简要案情:2017年,王某以找对象为由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数额为77000元,量刑建议为3年-4年。(说明:5万元以上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介入后,经过对证据的全部分析,发现本案指控的犯罪数额方面的证据存在严重问题,证据确实充分的仅有4万多元,并及时同检察机关沟通了辩护意见,认为类似于5200元这样的金额不应当认定为犯罪数额,同时在仅有被害人陈述的情况下,部分诈骗数额也应当予以核减,最终检察机关认可辩护人的意见,将起诉指控的金额变更为49000元。

在审判阶段,因被告人在第一次供述中未交待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不予认可被告人有自首意见,虽法院最终也未认定被告人有自首意见,但考虑到其主动交待的时间较早,结合退赔谅解等情节,对被告人判处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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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斌
  • 执业律所:
     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5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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