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辉律师亲办案例
赵某华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来源:滕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量:646

成功帮助赵某华解决劳动人事纠纷

【案情简介】

疫情期间,赵某华受雇于某盾保安服务公司,担任保安一职。因受2020年亲冠疫情影响,入职一天后公司宣布发假,约定不上班期间的生活为800元。一个月后重新开始上班,在工作过程中,因赵某华在落实疫情护控措施存在工作失误,被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亦没有对已工作的天数进行工资结算。经协调无果,申请法律援助,经指定,由本律师担任法援律师。

【案件评析】

疫情当前,全国上下如临大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何况是身为保安具有相应职责的赵某华,从这一角度而言赵某华确实是有错在先,公司基于内容管理规章对其进行处罚,无可厚非。但事发后,公司作出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不结算工资又是另一个法律关系,是否得当还应作进一步分析。

本律师结合劳动法规以及了解的相关情况认为,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但罚款及不结算工资于法不合,亦于理不合。因案涉标的较小,经沟通双方有协商之意愿,因此,本律师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协商、调解。

【协商结果】

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出调解通知书,在律师的主持下,用人单位和当事人共坐一堂共同协商,最终达成了免除罚款,结算工资的协议。

【办案心得】

作为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非一定都要诉诸法律,特别是疫情当前,劳动者权益要合法保护,从社会和谐的角度而言,企业的生存亦要考虑,不可一味追求所谓的“利益最大化”,当然合法利益当然要全力维护,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因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作为律师要做好说理释法工作,尽可能使双方平心静气的把矛盾解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企业免除了罚款,当事人收到了工资并取得了一定的困难补贴,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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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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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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