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军律师亲办案例
防卫过当案例
来源:刘凤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19
浏览量:988
案件简介:2010年4月29日8时20分,甲在自己开办的个体砖厂办公,8时30分接到一个甲认识的社会人员吕某某的电话,吕某某要求从该砖厂赊销红砖,甲不同意,于是吕某某扬言要甲在砖厂等他,要教训教训甲,放下电话,甲即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保护。当日9时25分左右,吕某某纠集20多社会闲散人员,驾驶四辆轿车,吕某某手持尖刀,其他人手持木棒、砍刀等凶器来的砖厂,进入砖厂办公室后,吕某某开始用刀背欧打甲,其他人员与在场的工人发生冲突,此时甲的侄子王某某来到办公室,发现吕某某持刀殴打甲,于是王某某与吕某某纠缠在一起,双方在厮打过程中,吕某某背部被王某某扎伤两刀,王某某左臂、双手受伤(轻伤),甲头部轻微伤。吕某某受伤后驾车离开现场,吕某某离开现场后,派出所工作人员赶到砖厂,吕某某带来的其他人员逃离了现场。吕某某在去医院的途中因动脉损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某听说吕某某死亡,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检察机关以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凤军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在法院阶段查看了所有案件卷宗,认为:王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于是在开庭时提出了王某某系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
法院判决:王某某系防卫过当,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故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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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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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凤军
  • 执业律所:
    内蒙古蒙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50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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