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玉婷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案件中如何保护女性利益,快速断舍离
来源:葛玉婷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量:153

案件概述:委托人系女方,婚后男方将所有工资放在母亲手中,男方的所有生活开销全都由女方支出,女方及父母照看两岁的儿子。后双方感情破裂,男方听取母亲建议,逼迫女方净身出户,女方后委托我,争取利益最大化。

案件难点提要:

1. 男方要求女方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1500元;

2. 男方拒绝支付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

因女方在诉讼前两天才委托,于是葛律师在当天便制定了诉讼策略和指导方案。

案件指导

1. 倾听女方建议,是否第一次就同意离婚。

意见:因本案件为第一次起诉离婚,且没有第一次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这婚肯定是离不掉的,男方必须要等六个月才能起诉,且在这阶段,男方还在一直还贷,是否女方第一次就同意离婚?

在与女方经过深入沟通后,并且给女方分析利弊后,女方选择尽快离婚,即使能分得更多财产,也不愿意与男方再耗费精力,但是此前付出的必须争取回来。

2. 女方本人不想与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但是男方要求抚养费过高,如何保护女性利益?

意见:女方两年内一直照顾孩子,但是男方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还反过来逼迫女方早点出去工作,女方从怀孕到全职妈妈刚出来工作,工资水平较低,且需要租房子居住,母亲都不愿意孩子跟着受累,于是放弃孩子抚养权,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但是男方主张1500元对于刚工作并还在租房的女方来说,无疑是过高的。

3. 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的计算。

计算公式:婚后夫妻已共同还贷数额(本金+利息) X 【房产当前市值÷(房屋购入价+已共同还贷的数额+购房时支付的税费等)】

案件结果:

1. 判决双方离婚;

2、判决女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

3、男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女方7万元。

案件结果使得当事人迅速离婚,孩子抚养费也从1500降至800,符合女方的经济能力,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婚后还贷部分法官偏向女方10%-20%。该案件不拖泥带水,离不开律师的引导和举证,离不开当事人自己的幡然醒悟,也更离不开法官的精准断案。

判决书概要: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应根据子女的生活教育实际需要,并结合其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考虑,本院确定由被告每月支付C抚养费8 0 0元。

关于案涉2 4 0 4室,系原告婚前购买,登记在原告名下,属于原告个人财产,但该房屋由原、被告婚后共同还贷,并产生了增值,该房屋的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依法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120770.9元[105424. 79元×1 8 5 0 0 0 0元÷(1 5 0 0 0 0 0元+2875 8.1 5元+78237.3元+7 810.  35元+20元+80元+18元)],考虑到女方经济、住房条件,本院酌定向被告支付补偿数额7 0 0 0 0元。

律师在本案中迅速归纳案件,使得当事人从悲伤中跳出,不再在感情中麻痹自己,找准自己想要的,和律师一起解决案件,从而获得新的感悟和跳脱。

案件总结:离婚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不同,如果把利益放在首位,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还会有其他不可控因素。在本案中,女方同意离婚,使得法院得以尽快判离,快速拿到属于自己的婚后增值部分,脱离苦海般的婚姻,未必不是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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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葛玉婷
  • 执业律所: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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