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晓东律师亲办案例
张XX涉嫌盗窃罪
来源:聂晓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量:2047

案情介绍:

2016年5月6日19日,被告人张伙同三人盗窃铜芯电线,经鉴定,被盗电线20余万元2017年末张某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13年被告人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刑满释放,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累犯,当从重处罚。检察院对张某量刑建议为: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辩护思路:

一、张某并非本案主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1.张某并无组织、领导犯罪行为

2.张某在盗窃行为中并未起到主要作用

二、张某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1.良好的悔罪态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在庭审过程中能够自愿认罪

三、张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成果:

被告人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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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聂晓东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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