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清律师亲办案例
给付的彩礼,能否归还
来源:李良清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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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客户咨询我,彩礼是否应当归还?本律师参考相关法律解释将与彩礼有关的法律常识归纳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如何界定彩礼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解答认定:“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二彩礼是否应当退还?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出现了下面的情形,彩礼可予以退还
 (一)已经给付了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未同居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但的。
以上三种情况应当退还彩礼。
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可能并不是刚刚好符合以上的情形,有可能给付的彩礼在婚后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所以需要灵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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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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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良清
  • 执业律所:
    上海元才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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