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磊律师亲办案例
代理被告,成功调解民间借贷案件,分期还款,减轻资金压力!
来源:郭磊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量:313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调解书

(2019)云0102民初8089号

原告:陈XX,女,汉族,河南省登封市人,自由职业,住昆明市五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XXX,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X,XXX,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李X,女,汉族,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无业,住贵州省六盘水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X,云南XX,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陈XX与被告李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8日立案后,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陈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由被告李X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万元,并支付自2019年1月4日期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洗衣额:

一、由被告李X分十五期偿还原告陈XX借款人民币XX元,具体分期方式为:自2019年8月起至2020年5月止,共十期,每期在每月25日前偿还人民币XX元;自2020年6月起至2020年10月止,共五期,每期在每月25日前偿还人民币XX元;

二、如被告李X不能履行本协议第一项的任何一起付款义务,原告陈XX有权对上述全部应付未付款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XX元,由原告陈XX承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曾XX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法官 助理 朱X

书记员 屠忞

办案经过

被告人因经济情况紧张,未能及时还款被诉,遂委托本人为其代理案件,本人经过与原告及其代理律师沟通,成功达成调解,将债务分为十五期偿还,且利息按照最低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也由原告承担。

案件结果

由被告李X分十五期偿还原告陈XX借款人民币XX元,具体分期方式为:自2019年8月起至2020年5月止,共十期,每期在每月25日前偿还人民币XX元;自2020年6月起至2020年10月止,共五期,每期在每月25日前偿还人民币XX元。

案件受理费XX元,由原告陈XX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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