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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艳律师亲办案例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保险公司应赔偿
来源:刘丽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9
浏览量:520

案情简介:

王某在2018年1月9日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期间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9日。2018年3月,王某驾驶投保车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办案经过:

刘丽艳律师接受王某的委托后,多次跟当事人沟通案情之后找到保险公司主张车损款。

审理结果:

开庭时,我方提交相应的保单、车损评估报告书以及维修明细,被申请人保险公司承认投保事实,同意理赔,最终双方调解结案。

刘丽艳律师解说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合同法、保险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投保车辆在投保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所有人是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向投保公司主张理赔款。

以上内容由刘丽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丽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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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丽艳
  • 执业律所:
    山东信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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