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波律师亲办案例
范某贪污、受贿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来源:王延波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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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范某,曾任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16年5月6日被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7年5月1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同年9月22日被逮捕。案情:范某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8689300元,受贿43996元。从轻量刑情节:积极退赃且为可能判处的罚金刑提供财产保障酌情可从轻处罚2019年11月14日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范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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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延波
  • 执业律所:
    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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