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律师亲办案例
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郭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7
浏览量:675
2018年8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津02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某走私韩国化妆品9票,偷逃应缴税款516万元,被告人及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被告人孙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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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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