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锐律师亲办案例
大笔现金借款,想胜诉证人很重要
来源:许锐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量:322

被告因资金周转所需于2015年1月向原告借款100000元,至2016年5月26日共计还款31000元,剩余部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归还。无奈之下,原告找到本律师,委托代理该案件。

接受委托后,我们团队对该案件进行了讨论。因该案件为现金借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涉案金额为69000元,超过50000元,如果只有借条,在证据链上略显单薄。后跟当事人沟通后,确定有证人可以出庭作证。且借条还款期限已超过两年,所以我们立即起草文书立案诉讼。

结合该案例,本律师在此提醒各位:

1、注意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普通诉讼时效均延长为三年,也就是说,广大网友如遇类似问题,一定要在三年内起诉人民法院,否则会丧失胜诉权。

2、民间借贷,借款方式最好使用转账支付,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小额现金借款,一定要找第三人在场,以免证据链缺失,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以上内容由许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许锐律师咨询。
许锐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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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2号涉外商务区B1栋18-20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许锐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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