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贩卖毒品案——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Z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T市公安局T区分局于2018年9月6日刑事拘留,羁押于T市看守所。
承办经过
Z某为云南省某地人,2018年9月16日,其妻子不远万里来到T市,找到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赵秀玲律师,请求为Z某辩护。辩护人当日上午接受委托,下午立即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见到律师后泣不成声,情绪极不稳定。辩护人给嫌疑人以心理安慰,做心理疏导,待其情绪稳定后,认真听取了其陈述和意见,并询问了本案的相关问题。通过嫌疑人的陈述,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Z某主观上没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仅仅是受其堂哥K某的蒙蔽,充当了K某运送毒品的工具。辩护人根据嫌疑人的陈述,总结梳理出整个案件事实,从整个案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提出嫌疑人可能不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观点, 申请依法对Z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的意见,2018年9月20日,为Z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律师建议:
嫌疑人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家属一定要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律师通过会见嫌疑人,找出有利于嫌疑人的事实与证据,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促使办案机关尽快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为案件有个好结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