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祸起网上娶“二奶”
来源:杨春恒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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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娶“二奶”是虚拟世界的游戏还是夫妻感情生活中的一纸黑手呢?最近,我就接待了这样的一位咨询者。
张军与王芳是潍坊市某县人,二人于1997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自2003年2月起,小家庭的平静被打破了,张军迷恋上了网络,频繁地出入网吧,后来,她干脆自己买了台电脑。迷恋上了“虚拟世界”的张军懒于做家务,就连平时与妻儿的交流也越来越少。王芳对此非常不满。
一次,张军办也偷偷上网被王芳看到,王芳这才知道,张军居然在聊天室还有一个“老婆”,二人无话不谈,关系很亲密。王芳又气又恼,而张军对此的解释是图刺激,致使玩玩而已。二人为此大吵大闹,就是由他在网上娶“二奶”引起的,这已伤害了她的感情,随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人也许会说,王芳是小题大做,网络世界上的东西,比如网上婚姻、网上“二奶”,纯粹是虚拟世界中的一种游戏,根本和现实生活搭不上界,更何况张军和他所谓的“二奶”压根就不曾谋面,居然他们无话不谈,但远没到越轨背叛另一方的程度,王芳依次为理由此处离婚实属不该。
我认为,张军在网上娶“二奶”虽然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但却明显违背伦理道德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这对于湾港的感情伤害是巨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应准予离婚的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张军网上娶“二奶”的已影响了夫妻感情,应当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王芳以此为理由,坚持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准予离婚。
鉴于张军与完王芳婚后感情很好,又有年幼的儿子,在我的调解下,双方和解。张军发誓以后不再沉迷网络,王芳股年夫妻感情,答应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一对恩爱的夫妻最后走到品临分手这一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队发起感情伤害最大的就是一方的出轨。不论是感情还是肉体的出轨都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势必极大的伤害另一方的感情,难免导致婚姻解体。
就本案而言,法律虽然对网上娶“二奶”或网上婚姻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如果该行为成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网上婚姻便是离婚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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