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能不能跟我姓
来源:朱延桢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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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能不能跟我姓
市民章先生:2005年底的时候,我和妻子结婚,由于我家在农村,兄弟姐妹多,而妻子家在十堰市区,且是独女,因此婚前我答应了妻子父母的要求,入赘到了妻子家。今年2月份的时候,妻子生下双胞胎儿子。老丈人和丈母娘很高兴,为小孩取名李松、李涛。不过我在为小孩办理户口登记的时候,又将小孩的名字登记为章李松、章李涛。户口簿拿回家以后,妻子看过,发现儿子名字被改动,但也未表示反对。
但没想到小孩改名的事情被妻子的父母知道了,二老大发雷霆,声称我为入赘女婿,小孩理应随母亲姓李,并且坚决要求进行户口登记变更。我不同意,他们便大怒,还要求妻子和我离婚。我想问一下就算是我当初入赘到了妻子家,难道我就不能让孩子随我姓吗?还有妻子在父母的逼迫下申请离婚,法院该不该支持?
湖北长平律师朱延桢解答: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的姓名权以及子女姓名决定权的问题和离婚的请求权主体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有平等的姓名权,婚后双方仍然可以独立使用自己的名字,同时根据《婚姻法》第22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章某为小孩办理户口登记的事,其妻李某已经知晓,并且未表示反对,所以章某的行为是合法的。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请求权主体为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即夫或妻。李某的父母,强迫李某提出离婚,干涉了李某的婚姻自由,法院不应当予以支持,但是法院应当做好说服工作。同时为了照顾民间的传统习俗,法院可以建议章某和李某对小孩的姓氏重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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