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立瑶律师亲办案例
重婚罪刑事自诉案代理
来源:曾立瑶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量:231

【法律伴你行八】法律一一请向世风日下的道德堕落亮剑!


【对重婚说不!】代理善弱女子对出轨老公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谭志平律师

一对广州本地夫妻,三十多年的婚姻,从一一穷二白到人财两旺,坐拥几处房产土地,并开有自家的公司。风云莫测,因为丈夫出轨,并与第三者生下女儿,丈夫逼原配离婚析产致家散人离,伤痛无言。作为有良知的律师,替弱女子讨公道,义不容辞!

代理词(提纲)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我作为自诉人(被害人)一一一个善良忍让的弱女子的代理人,心情沉重且难抑愤慨。一方是家散人离,悲痛欲绝;另一方却是气焰嚣张,拒不悔罪。为此,我作为律师,呼唤有良知的法官,用伦理和法律之剑,廓清道德混沌,扶正祛邪,让世风日下的社会回归正常和理性。

一、两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1、证明两被告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的证据如下:

(1)、两被告人以父母名义为女儿办理的出生证;(2)、乡卫生院出具的两被告人为女儿打预防针的证明资料;

(3)、两被告人的陈述,证实二人长期同居;

(4)、照片和录音资料;

(5)、三个证人证言;

(6)、被告人起诉离婚的法院材料。

(7)、微信聊天记录。

2、证明被告人二黄红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公开同同居并生下女儿的证据有:

(1)、保证书。

(2)、微信聊天记录。

二、二被告人拒不认罪,且没有任何悔改表现,不能取得自诉人的谅解。不能对二被告人适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三、二被告人的重婚行为,给自诉人本人造成无以弥补的巨大伤害和痛苦,对家庭、亲友、子孙后代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我国婚姻法规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道德规范和法律准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的规定,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从严处罚。

尊敬的法官,当社会堕落而根基倾轧,道德沦丧而丑恶肆行时,法律是人伦道德的最后守护者,是善良人最后可依靠的的保护神。

请法官亮出正义之剑,定二被告人应有之罪。

谢谢!

自诉人代理律师谭志平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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