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咸辉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9-11-19 15:38 浏览量:420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被告委托代理人: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咸辉律师
案情简介: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彩礼26万元,两人同居五个月左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承办过程:
本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细心地理清案件过程及制定应对思路,积极地调取被告方相关的花费及凭证,并准备了书面的答辩状,制作了证据目录,将相关证据整理成册,通过庭审,运用发问的环节对原告进行发问,证明被告已购买但无法提供票据的物品,并在辩论环节着重强调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及原告方对于双方不能共同生活的过错。
审判结果:
法庭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4万元的彩礼,约占起诉标的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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