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延彬律师亲办案例
孙某某诉昆山致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
来源:岳延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18
浏览量:778
案情摘要:
原告于2010年上半年接受被告委托,对被告提供的模具材料进行加工,被告支付加工费和税费。原告遂于2010年4月至2010年7月期间对被告提供的模具材料进行加工,并及时向被告交付加工后的产品,被告也予以接受。原告于2010年6月25日向被告开具了编号为00851034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0年7月29日向被告开具了编号为0085474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发票价税合计13539.35元,然被告收到发票后一直未支付加工费和税费。
法院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加工费13539.35元,分三期支付,于2011年10月31日前支付3539.35,于2011年11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5000元。若被告任何一期到期未付清,原告可就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被告需再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
以上内容由岳延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岳延彬律师咨询。
岳延彬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933好评数2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苏州市人民路280号(人民桥南)宏运大厦6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岳延彬
  • 执业律所:
    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69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苏州
  • 地  址:
    苏州市人民路280号(人民桥南)宏运大厦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