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青律师亲办案例
拆迁中补偿安置款家庭内部分配纠纷
来源:刘敏青律师
发布时间:2007-08-26
浏览量:839

2005)虹民三(民)初字第1**4

案件事实:

20057月,甲与房地产有限公司、动拆迁有限公司签定动拆迁协议。由甲代为接受上海市宝安路1**8号房屋动迁的货币补偿款。当时房屋内有6个户口,甲为承租人,乙及其女也在内。甲在领取款项后明确告知乙,由于乙及其女没有份额其将不与乙及其女分割货币补偿款。乙多次与甲联系,甲均不理睬。乙无奈只得与其女提起诉讼。

调查经过:

    接受乙方委托后律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到动拆迁公司进行调查;并查阅了相关法律。后将调查的证据向法院提交。

审理结果: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乙方及其女有份额,但份额的认定有争议;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乙及其女分得1/3

办案心得:

    家庭纠纷应当以协商为主,但也要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承办人:上海律师刘敏青咨询电话:131225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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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敏青
  • 执业律所:
    上海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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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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