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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拿保险公司垫付款怎么办

作者:王长清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9-09-24 17:15 浏览量:287

多拿保险公司垫付款怎么办

关键词:交通事故 受伤轻微 司法鉴定

基本案情:

20197月某日,张某驾驶小型客车,与陆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陆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陆某受伤较轻微,花费医疗费1.8万元,保险公司垫付3万元,出院后保险公司多次要求返还多付的赔偿款。

陆某无奈之下,找到王长清律师。王律师告诉陆某,损失不仅为医疗费一项,还包含护理费、营养费等多项赔偿,经过律师团队专业计算,预估陆某至少还有1万余元的损失未获赔付。想要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必须进行司法鉴定。王律师建议陆某提起诉讼,并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实际损失。

经鉴定,陆某的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的赔偿总额为2.4万余元,此外,保险公司未将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电动车维修费、交通费列入赔偿范围。陆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实际损失共计4.5万余元。陆某非但无需向保险公司返还多垫付的医疗费,保险公司还要再向陆某赔偿1.5万元。

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小,陆某家庭困难,需要及时拿到剩余赔偿,决定调解结案。最终,法院调解由保险公司再向陆某支付1.3万元赔偿款。如果没有进行司法鉴定,陆某不但要不回剩余的损失,还要整日应付保险公司的催还电话。

王律师建议

一定要进行司法鉴定

当事人要明确,维权心态的急切并不能代表维权行动的精准,不要因为不懂程序而忽视程序。在人身损害类型的案件中,只有通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实务中,司法鉴定通常包含以下三项,分别是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以及二次手术费用鉴定,特殊案件中,还可能涉及到美容祛疤费用鉴定等多类型的鉴定。此外,当事人尽可能通过人民法院选取鉴定机构,不要在起诉前私自委托鉴定,在被告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极有可能要求受害者重新进行鉴定。总之,人身损害案件具备极高的专业性,涉及的赔偿项目较多,证据繁冗复杂,程序要求严格。当事人只有通过法定程序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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