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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在律参所律师的辩护下获从轻处罚
来源:章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量:341

盗窃,一个时常会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也经常会在电视剧里看到盗窃团伙在作案,这是游走在犯罪的边缘。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的当事人蔡某某因犯盗窃罪,即将面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并处罚金,后经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许小霞律师的辩护,获从轻处罚。


【基本案情】

案由 盗窃罪

公诉机关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蔡某某,男,197722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职业

辩护人 许小霞,系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概述:

被告人蔡某某,趁被害人许某某趴在餐桌上睡着之机,将被害人许某某手中的一部xx6s手机(64G)盗走。随后,被告人蔡某某将盗窃的手机带回住处藏匿在自己身上。被告人被抓获,并在其身上缴获被害人许某某被盗的xx6s手机一部。经鉴定,涉案被盗xx6s 手机价值人民币1200 元。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蔡某某犯盗窃罪,于20181025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构成盗窃罪。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在辩护律师的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从轻处罚。


【审判结果】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蔡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律师解析】

“盗窃罪”无论你盗窃的金额是多小,只要有盗窃行为,那就是触犯了法律,当事人往往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盗窃的东西是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偷盗行为是触犯法律的,构成盗窃罪。律师在实务中运用专业的知识并为当事人争取诉讼结果,因“盗窃罪”案也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所以当事人更要坦白、赔偿等。

实践中,盗窃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 当事人可能存在拜金主义的想法,有极端的个人主义或者腐朽的生活方式;

(3) 当事人具有攀比心理的,觉得自己各方面和别人都有区别;

本案中,许小霞律师在了解本案的过程中,认为蔡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承认控罪有从轻处罚情节,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许小霞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轻处罚。

对于,犯“盗窃罪”将面临的重要性意义在于:

1、当事人要具有盗窃他人的财物的严重性;

2、被告人在法律上从轻处罚;

3、不要存在任何心理,不要走在法律边缘,不要试探法律。

盗窃罪的法律后果可以看出,无论涉案金额的多少,都要被法律进行审判。从我们现实生活上来说,辩护律师的意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案件结果。


【本案结语】

刑事案件是为了惩罚当事人所犯的错误,同时也是在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采纳了此意见,确保当事人获得更轻的处罚。若你也正在经历刑事纠纷,可寻求许小霞律师的帮助,务必让你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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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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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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