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律师亲办案例
一涉交通肇事被告人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李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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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份,聊城一客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后交警部门以该车辆实际车主(非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本律师为该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侦查完毕后,该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过程中,辩护经查阅案卷,并多次与被告人交流,形成了无罪辩护的一致意见。辩护律师经对案卷仔细的分析后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检察院在该案补充侦查一次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已向被告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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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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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刚
  • 执业律所: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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