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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杰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寻衅滋事案,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来源:李俊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量:2209
经本律师尽责的辩护,先后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交了三份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夏某的寻衅滋事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详见本律师相册。
以上内容由李俊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俊杰律师咨询。
李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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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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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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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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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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