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丽娟律师亲办案例
对方贬值损失经代理人参与,未获支持
来源:战丽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量:459

E案件委托人委托我方参与诉讼,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申请重新鉴定车损,二是将车辆贬值损失不予支持。

经代理人参与,一方面,积极提交法律规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另一方面,积极提交法律规定,提出贬值损失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山东省规定)。

最终,上述两项皆满足了委托人的要求,为此,该案累计减速为近4万元。(详见2018鲁0602民初7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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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丽娟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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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世贸海湾1号楼1单元22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战丽娟
  • 执业律所:
    山东舜翔(烟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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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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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世贸海湾1号楼1单元2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