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丽娟律师亲办案例
借款委托人作为被告,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来源:战丽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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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案——C委托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烟民四终字1092号)的借款纠纷案,经代理人参与该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给付金额,该案先后经过了一审及二审诉讼,皆支持了代理人——本案的第一被告已将全部借款还给本案的第一原告,为此,法院依法驳回二原告对被告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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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丽娟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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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世贸海湾1号楼1单元22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战丽娟
  • 执业律所:
    山东舜翔(烟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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