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贵律师亲办案例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又不赔钱该怎么办
来源:郑杨贵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30
浏览量:408

开庭法院上饶县人民法院

案号 (2019)赣1121民初2148号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被告杨XX驾驶二轮电动车撞倒原告鄢XX,被告还驾车逃离现场,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原告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但被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办案过程:

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来说案情都比较明确,最关键的就是赔偿数额的问题,如何最大化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是律师工作的核心,交通事故案件证据种类繁多如责任认定书、鉴定报告、医院的发票、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律师要细致地整理提交法院,一旦遗漏法官不支持原本合理的诉讼请求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具体到本案,原告提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诉讼请求,笔者按照类别仔细地整理了相关证据,并且制作了证据目录。

本案特殊之处在于伤残赔偿金的确定,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受诉法院为上饶县法院,而委托人的住所地为上海市,上海市的赔偿标准是明显高于上饶市的,如果按照上饶市的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无疑对委托人十分不利。那么证明委托人的住所地为上海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委托人在笔者的指导下,提交了暂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证据充分证明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人来源地都是上海,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力也是非常强的。在这些扎实证据的证明下,法院也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每一个赔偿项目可以说都做大了利益最大化,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

判决结果:

一,被告XX赔偿原告鄢XX损失362367元、核减已垫付的30000元,实际应支付332367元,该款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本案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3385元,由被告XX承担。

案件点评:

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最直接、最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因为多个项目涉及到省内平均收入,所以每年省高院会发布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的通知,以便统一赔偿标准。同时在苏州地区法院对于部分事实和赔偿的认定,也有自己的标准和尺寸,故分别分析总结如下:

要点一: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他字第25号)复函:“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标准。如果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分析: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的城镇与农村户籍的区别意味着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存在差异。理论上,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的首要证据就是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信息。但现实生活中,伴随城镇化的进程,农村户籍人员大量流入城镇,其主要收入也不再依托于农业生产,仅以户籍为依据区分赔偿标准显不符合当代社会的基本现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经常居住地”也是确定使用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它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结论:理论上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应同时提供证据证明其一、连续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在城镇;二、主要生活来源为城镇。但诉讼中,受害人只要能证明其连续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在城镇,一般会推定主要生活来源也为城镇,所以这类问题的难点最终在于如何证明连续居住在城镇达一年以上。

诉讼中,可以证明这个事实的证据主要有:1、居住所在城镇办理的“暂住证”、“居住证”;2、时间连续的住房“租赁合同”;3、在城镇工作时缴纳的连续不断的社保证明等。

要点二:残疾赔偿金计算采用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损害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第30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分析: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本质上是侵权纠纷,故侵权行为地(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当一起交通事故存在多个受害人、多个被告的情况下,各个当事人的关联地则皆可作为案件管辖的连接点。

结论:依据上述条文可知,受害人就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拥有选择权,各项损失计算的基数标准因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而存在不同,将会导致赔偿总额存在巨大差异,受害人可综合考虑选择对自己赔偿有利的法院管辖。

考虑到处理的便利,一般都会选择事故发生地(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但残疾赔偿金的本意是考虑到因为伤残对受害人今后工作和收入的影响所做的补偿,而受害人经常生活的地方可能和管辖法院并不在同一地区,生活和收入水平都有所区别,如果一律用法院地标准来计算赔偿,未免有失公平。所以如果受害人能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收入较高,则可以按照较高的标准来计算,比如上海户籍的受害人在苏州发生交通事故,即便选择苏州法院管辖,在计算赔偿时,也可以适用上海的标准。

要点三: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界定与赔偿?

法条:《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分析:精神损害赔偿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该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和具体数额,目前我国法律仍没有形成统一定论。《侵权责任法》第22条是我国侵权责任部门法律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金额以及计算办法;而且,侵权责任法规定之精神损害赔偿是独立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之外的,可以同时向法院主张。

结论:各地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做法尚未形成统一标准,但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对此项赔偿的请求权是被法律明确保护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通过衡量“酌定标准”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要素综合加以确定。

要点四:其他“受害人”受伤情况在诉讼过程中的处理?

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此处在于讨论一起交通事故中存在多个受害人的情况,如果某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款会在多个受害人之间进行分配。而现实情况复杂,往往不能保证所有受害人同时提起诉讼或在同一法院起诉。故实践中,对于交强险赔偿款,法院往往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全部受害人的损失之和,对在各受害人之间的划分及各分项赔偿额没有细化,而此时,对暂未起诉的伤者,法院可以视情况对赔偿款进行预留。举例来说,甲与乙均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二人均为对方车辆交强险的赔付对象,甲先进行的诉讼活动中而乙没有参与其中的话,法院会在判决中对乙遭受的损失进行预留。

结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交通案件受害人应及时积极参与到诉讼中保障自己的权益。

要点五:误工费主张及计算?

法条:《人身损害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分析:误工费是指受害人本人因伤害治疗期间甚至恢复期间、定残之日以前,不能生产、劳动、上班工作和承包经营而减少的收入,以及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导致的合理误工损失。现行法律关于误工费制度设计的意义在于赔偿、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在赔偿标准上并未设置上限,且为无固定收入人员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收入状况的受害人设置了赔偿参考标准。

结论:从证据角度来说,受害人在诉讼中仍需提供自己的薪资发放证明对因误工而减少的损失进行举证,实质在于“减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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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杨贵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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