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获三年徒刑
作者:王伟刚 更新时间 : 2019-07-18 浏览量:1278
李某,家住普洱市思茅区某乡,家庭极其贫苦。2013年5月10日与多人在朋友家喝酒,期间,与受害人发生争吵,受害人后被李某某用一块木板击打头部而死。
受家属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积极与公诉人沟通,最终由初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第一步已经取得成功,李某某最多获刑15年。经过一审庭审辩护,王伟刚律师的正当防卫观点得到人民法院采纳,最终获刑三年。
受家属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积极与公诉人沟通,最终由初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第一步已经取得成功,李某某最多获刑15年。经过一审庭审辩护,王伟刚律师的正当防卫观点得到人民法院采纳,最终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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