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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医院输液身亡,若是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来源:张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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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阴市一名9岁男孩因身体不适到华阴市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发烧及上呼吸道感染,在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休克症状,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目前,医院正就原因进行调查。那么男孩输液中身亡 若是医疗事故如何赔付?


男孩输液中身亡

上午11时许,在医院,天天(化名)的父亲红着眼眶说,12月2日下午1时许,因为儿子身体不舒服,他便带着来医院看病。

“当时来的时候娃精神不好,但没有其他症状,娃是自己走进医院的。”天天父亲说,经过医护人员的检查,孩子有发烧症状,上呼吸道也感染。随后,医护人员就安排给孩子输液。当日下午3时许,第一瓶点滴还没输完,孩子就出现了休克状况。医生和护士进行抢救,但最终还是没抢救过来。孩子今年9岁,上小学4年级,是家里独生子,孩子很懂事,没想到就这么没了。孩子身亡对家里打击很大,亲友们也十分悲痛,这个消息至今还瞒着家里的老母亲,担心老人承受不住。

医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天天当日到医院就诊,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异常,医护人员立即实施抢救,但抢救期间孩子鼻腔等处出血,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意外发生后,该院已对天天的病历等进行封存,华阴市卫计局及该院立即组成调查组,目前正对孩子死亡原因进行调查。

若是医疗事故如何赔付?

最高人民法院法[2003]20号《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明确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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