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武律师亲办案例
外商合资合作合同纠纷
来源:金文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26
浏览量:694
A系外国商人。2009年,其与合作伙伴跟B签订《合资合同》,成立外资公司,投资200万。A和合作伙伴占52%,B占49%。A和合作伙伴将投资款转入B名下,但B违反合同约定,未去办理外资公司成立,而是将投资款项全部用于其它投资,造成A及合作伙伴的巨大损失。本律师代理A及合作伙伴,通过经济仲裁,最终成功将投资款项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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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武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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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金文武
  • 执业律所: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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