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通律师亲办案例
“景观变球场” 百姓赢官司
来源:刘茂通律师
发布时间:200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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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淮海网消息(新闻直通车):在今年一月份我们栏目曾报道了一起房产合同纠纷。说的是市民王女士等几十户居民在徐州人家小区买了房子后,发现原来开发商承诺的楼前景观绿地突然变成了篮球场。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其中的6户居民把开放商告上了法庭,他们只想得到一个答案:篮球场到底算不算景观绿地?

2003年,王女士等几十位业主在徐州人家小区买下了靠近一片空地的房子。对于这片空地,当时开发商承诺要在上面建景观绿地。

小区业主:“我们在买房的时候说呢,住户到了以后这是景观,环境都是非常幽雅的,我们按照这个来买的,可是到现在为止,上房是05年,到现在已经是三年个年头了,现在是一片狼籍,不但没有景观和绿地,现在倒了很多建筑垃圾。”

当时凡是靠近这片空地的楼房,都进行了加价销售。也就是在每套房子的总价款基础上另外再缴3%的景观费,例如总价20万块钱的房子就得缴6000块钱的景观费。买房是长久之计,业主们为了有个好环境也都自愿缴了这笔钱。可是后来开发商告诉业主,这片空地的规划是篮球场和绿地。

小区业主:“说他的原计划是篮球场,你当时根本就没告知我们是篮球场,如果是篮球场的话,我们根本就不会在这买,花5000块钱买个篮球场,这是不对头的。”

小区业主:“离群众住的楼房太近了,你一打球啪啪的响,人休息不好,肯定影响群众休息。”

后来业主们与开发商交涉,要求要么恢复景观绿地,要么退还景观费,但都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开发商坚持认为绿地和篮球场加在一起,可以理解成是景观带;同时开发商以景观费没有明确写入合同为由,否认收取了景观费。

刘茂通律师:“尽管在商品房合同中没约定景观费,但是呢根据现有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销售过程中,对景观费做了口头的约定,而且他有宣传单为证,因此也视为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由于和开发商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30多名业主在咨询了律师之后,分3批对徐州人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集体诉讼。经过法院审理,日前第一批提起诉讼的6名业主接到了法庭判决书,判令房产公司将收取业主的景观费予以全部返还,并赔付收取期间的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也由开发公司来承担。

刘茂通律师:“作为我们业主,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大家尽量的要有一种维权意识,要把和自己类似情况的人多交流多沟通,大家一起人多力量大,来共同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说更顺利一些,而且花费的成本也更少一些,更容易把自己的权益给维护住。”

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为这些业主们高兴,这件事也给开发商们提了个醒,如今市民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以后卖房子的时候,要多些诚信,否则的话不仅多收的钱要退回,而且还得搭上一笔不菲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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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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