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讼未经开庭就把拖欠的货款收回,当事人非常满意
作者:王志勇 更新时间 : 2019-05-29 浏览量:603
曹某代理某品牌水泥销售期间向潍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供应水泥。潍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其货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到律所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件。
收案后,本律师仔细分析委托人现有证据,并指导其固定电话录音加以补强。后结合所有证据向潍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送律师函。对方收到以后安排付了一部分货款,但仍有部分拖欠,本律师立即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潍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开庭传票后,主动联系委托人并支付了剩余欠款。委托人及时收回已被拖欠多年的水泥款,对案件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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