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某管委会未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冻结征迁款项,擅自对外支付该笔款项,法院执行局随后直接扣划1300万元,并处以罚款。2018年,我接手案件,调阅全部案卷,以书面申请书附上搜集证据,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法院采纳代理意见,1300万元款项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