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主页
马俊哲律师马俊哲律师
185-8887-6521
留言咨询
马俊哲律师亲办案例
19年前将女婴送人 生父母向养父母索要被驳回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量:588


20年前,狗蛋夫妇将出生才两个多月的女婴送小王夫妇抚养,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亦未办理收养手续。女孩长大上高中后,狗蛋夫妇却告上法庭,请求确认与其存在亲子关系,小王夫妇收养关系不成立。

狗蛋与小芳两人系夫妻关系。1998年9月,小王夫妇从狗蛋夫妇处抱养一名刚出生两个多月的女婴,取名王漂亮。此后,王漂亮一直随小王夫妇生活。

2013年3月,应狗蛋夫妇请求,小王夫妇向他们邮寄了一张王漂亮的照片。2016年7月,狗蛋夫妇要求与小王夫妇建立亲戚往来关系,但遭到了小王夫妇的拒绝。

今年1月,狗蛋夫妇将小王夫妇告上了人民法院,并称:1998年6月,小芳意外怀孕产下王漂亮(二胎)。同年9月,尚未生养的小王以“押子”(地方封建习俗,指婚后久未生育的夫妻希望通过抱养他人的小孩以达到尽快怀孕的目的)为由,请求抱养王漂亮,并称待其怀孕后就把王漂亮送回来。狗蛋夫妇考虑到其生养王漂亮已违反国家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且小王当时表现得很真诚,便予以同意。但是,此后小王夫妇却一直杳无音讯。直至王漂亮上高一时,狗蛋夫妇多方寻找才知道王漂亮的下落。现起诉要求确认王漂亮与狗蛋夫妇存在亲子关系,并确认王漂亮与小王夫妇之间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已经成年的王漂亮表示,其自幼与小王夫妇生活至今,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不同意改变现状,可补办收养登记。同时,王漂亮还明确表示,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亦不同意改变目前的身份及亲属关系。

因原告狗蛋夫妇未能提供王漂亮的出生证明等必要证据,且王漂亮明确表示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故对狗蛋夫妇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关于收养关系是否成立的问题。虽然小王夫妇抱养王漂亮时并未与狗蛋夫妇签订书面收养协议,也未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但小王夫妇已将王漂亮抚养至其成年,并仍在照料其学习生活,且王漂亮亦明确表示愿意维持目前的身份关系,故对狗蛋夫妇要求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的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狗蛋夫妇的诉讼请求。

狗蛋夫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小编说法■

一般而言,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和具备法律规定的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


实质性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该条规定是法律是对收养人资格的限定。


形式要件:该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该条是对实施收养行为的程序性规定。

本案中,收养人小王夫妇收养王漂亮时均未满三十周岁,亦未办理收养登记。按照现行收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关系不成立。按照这个思路处理,虽然在法律上似乎无懈可击,但是却不利于维护被收养人王漂亮的利益,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本案中,狗蛋夫妇未能举证证明其与王漂亮之间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进而无权请求确认小王夫妇与王漂亮之间收养关系不成立。同时,王漂亮非本案当事人,且其亦明确表示愿意维持目前的身份关系,故法院驳回狗蛋夫妇的诉讼请求。

收养法之所以对收养关系的成立、生效施加实质、形式要件的限制,其基本立足点是为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机械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而应从有利于保护被收养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有条件、有限制地承认一部分不具备法定要件的收养关系的效力。否则,将容易使被收养人的权益陷入毫无保障的境地,与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驰。


以上内容由马俊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俊哲律师咨询。
马俊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7039好评数85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马俊哲律师 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
185-8887-652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俊哲
  • 执业律所: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82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5-8887-6521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马俊哲律师 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