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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涉嫌诈骗罪—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来源:魏巍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26
浏览量:510
【法律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基本案情】
2012
年至2013年,周某在原单位结识了个体的同年龄段的单身女性李某,李某将周某挖到自己店里工作。不久,李某与周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李某不时为周某买东西,并多次怂恿周某离婚。后周某禁不住妻子的阻拦,打算与李某断绝关系并提出辞职,不甘心的李某多次作闹后诬告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诈骗罪讲周某刑事拘留。

【律师办案】
代理该案后,魏律师经过会见详细从周某及家人处了解案件事实,判断本案不应属于刑事案件,应当撤销案件,鉴于家属委托时即将到批捕阶段,正好是辩护的黄金期,魏律师立即组织材料展开辩护。后检察院不予批捕,周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辩护结果】
周某被取保候审,案件不了了之。


【办案总结】
侦查阶段如遇不应当属于刑事案件的案件,一定要立刻及时委托律师辩护,不至于错误越来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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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魏巍
  • 执业律所: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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