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玲律师亲办案例
当房产过户给干儿媳之后,亲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来源:张红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23
浏览量:470
摘要:本案的当事人叫老王,老王为人忠厚老实,早年当过兵,是位伤残退伍军人。老王曾在一家公司做保安,结识了同事老于,两人性情相投,逐渐成为深交好友,两个家庭之间也互有走动,为了加深两家之间的感情,老于还让自己...

案件描述

本案的当事人叫老王,老王为人忠厚老实,早年当过兵,是位伤残退伍军人。老王曾在一家公司做保安,结识了同事老于,两人性情相投,逐渐成为深交好友,两个家庭之间也互有走动,为了加深两家之间的感情,老于还让自己的儿子小于认老王做干爹。

老王也有烦心事,就是他唯一的儿子小王不争气,还学会了吸毒,多次被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小王曾经谈过一个女朋友,没领结婚证,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孩子刚满月妈妈就离开了家,从此杳无音信,抚养孙子的重任也落到了老王夫妻俩肩上。小王每次从戒毒所出来以后,不好好找工作挣钱,只会管老王要钱花,老王微薄的收入哪里供应的起,小王还扬言要把老王的房子卖掉。面对败家的儿子,老王头疼不已,如果儿子真的逼自己卖掉房子,一家老小将何处安身?为了防止儿子干出糊涂事,老王把房产证和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都交给干儿子小于保管。后来干儿子小于给老王出了个“好”主意,让老王把房子过到小于的妻子小杨名下,由他们“保管”,这样小王就不能逼老王卖房了,手续也简单,老王只要到房管局签个字就行了,等以后老王想要回房子,随时可以过户回来。老王听信小于的话,于2007和小杨签订了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合同约定房屋价款20万元,小杨并没有实际支付,老王也没有交付房屋,仍由老王一家居住,老王一家四口的户口也一直落在该房产名下。

让老王没想到的是,小杨在取得房屋产权后瞒着老王,以该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用了。后来老王得知小杨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借款的事情,向小杨质问,小杨承诺会尽快还清贷款,然后把房子还给老王,不会给老王带来任何麻烦,事已至此,老王也没有办法。

时间一晃七八年过去了,2015年初老王考虑到孙子即将上小学需要有房屋产权确定学区,并且听闻房产可能面临拆迁,就要求小杨将房产重新过户回来,但小杨总是借故拖延。原来小于夫妻俩开饭店生意失败,欠了好多人的钱,后来讨债的人不断上门,夫妻俩干脆玩失踪。这下老王慌了神,自己的房子要不回来可咋办啊,老王这次可没糊涂,他赶紧来找律师,要我们帮他打官司,把房子要回来。看到这里的朋友肯定要问了,老王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这官司能打赢吗?

我们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分析认为,老王的本意只是让小杨“保管”房屋,并没有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而小杨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的真实意图是为了套取银行贷款,双方之间并非真实的房屋买卖关系,因此他们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房屋产权仍然归老王所有,小杨应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老王名下。

于是我们代理老王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老王与小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小杨在涤除房屋抵押后协助老王办理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老王名下的手续。因为小杨躲债找不到人,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缺席审判,支持了老王的诉讼请求。然后,老王还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的协助下,把房子重新过户到自己名下。

经过这一次,老王感概说,他再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了。张红玲律师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重大财产放到他人名下,即使是熟悉的亲人,亲情的小船也可能说翻就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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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红玲
  • 执业律所: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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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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