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林律师亲办案例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不止赔偿10000元
来源:梁伟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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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XX中院,案号(2010)X中法交终字第316号。上诉人认为,交强险实行分项赔偿原则,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原审判决上诉人在122000元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于法不合。
    本案事实是被上诉人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被上诉人损失的费用包括医疗费13万多,残疾赔偿金等18万多,合计31万多,被上诉人没有主张财产损失。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道交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应在交强险限额122000元内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提出的分项赔偿理由不成立。
    律师观点:大部分法院对于交强险的判决都分项计算,例如医疗费只在10000元限额内赔偿,但还是有些法院不分项,判决保险公司在总赔偿限额内承担责任,因此,应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选择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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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梁伟林
  • 执业律所:
    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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