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鑫律师亲办案例
保险限额不足,执行和解助受害人拿回高额赔偿
来源:关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量:248

2017年5月,张先生在昌平区骑行自行车时与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先生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对于事故发生无责任,两辆机动车均承担同等责任。

本所律师接受了张先生的委托,经过前期调查后发现其中机动车A均只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B在交强险外也只有15万的商业三者险,仅仅37万的限额与总赔偿款差距甚远。本所律师通过与两辆机动车的车主进行沟通,发现机动车A的车主态度较为积极,经过谈判后,与机动车A的车主达成和解,对方支付了赔偿款90万(含交强险11万)。

机动车B实际上是挂靠在江西一家物流公司,该公司认为自己只是挂靠单位,认为应由实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事故发生后态度较恶劣,而实际车主则避而不见,逃避责任。本所律师在与受害人家属充分沟通后,将实际车主、挂靠车主同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物流公司每年向实际车主收取挂靠费用,因此,二者对于此次事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11万、商业三者险15万的赔偿,由实际车主和物流公司连带承担60万的赔偿。

判决生效后,物流公司和实际车主均未按时履行,本所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鉴于实际车主难以联系,本所律师将攻坚重点放在了物流公司身上,最初阶段,物流公司负责人一昧表示公司没有亏损没有钱,最多只能拿出20万,并一再以要将公司破产相威胁。受害人家属对此也十分忐忑,一度想只拿20万就算了。但本所律师对这家物流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这家物流公司的营业资质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的,对方所谓的破产应该只是恐吓,他们是不可能真正的放弃这块牌照的。

本所律师与执行法官充分沟通了这一情况,在受害人家属、律师和执行法官的三重压力下,物流公司终于承受不住,专门派员到北京商谈赔偿事宜,经过在本所一个下午的谈判,物流公司终于同意支付50万元赔偿款,家属对这一数额非常认可,随即各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受害人家属得到了赔偿款。

综上,即使对方的保险限额很少,有很大一部分需要由肇事司机或车主承担,那么通过认真的调查取证,谈判磋商,仍然有很大机会拿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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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关鑫
  • 执业律所:
    北京京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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