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鑫律师亲办案例
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达成“农转非”,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来源:关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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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李女士在怀柔区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不幸

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女士与肇事司机均承担同等责任。

李女士生前系外地农村户口,居住在昌平区,每日工作主要是在居住地制作熟食,送往怀柔区的雇主地,由于李女士没有办理过暂住证,与雇主之间的经济往来也基本是现金结帐,因此,难以证明李女士生前居住和收入来源情况。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案情,首先,指导家属在李女士居住地居委会开具了居住证明,其次,经过多次动员,打消了李女士的雇主的种种顾虑,同意到庭上做证陈述李女士工作收入的事实。

在法庭上,被告车主和保险公司对于我方“农转非”的请求表示了强烈的反对,认为居委会的证明不足以证据居住事实,而雇主的证言也只是一面之词,因此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本所律师则强调,居委会作为基层人民自治组织,其证明具有公信力,同时,雇主作证时及回答法官问题时自然、流畅,且与死者家属的陈述互相印证,足以采信。

最终,法官采纳了本所律师的辩论意见,最终判决按照北京市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李女士的家属获得了共计70万元的赔偿款。

综上,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即便本身为农村户口,缺少足够的“农转非”证据,只要在律师的指导下多方面准备证据材料,完善证据链条,仍然有很大希望争取到按照城镇标准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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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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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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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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