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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
来源:杜红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量:204
案情简介:白某从货车帮网站上联系到一家叫XXX物流公司,该物流公司通知白某,凌某将要从新疆运送一批货物到山东。于是三方于2018年1月28日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协议,协议约定:白某给凌某运送货物到山东,...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白某从货车帮网站上联系到一家叫XXX物流公司,该物流公司通知白某,凌某将要从新疆运送一批货物到山东。于是三方于2018年1月28日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协议,协议约定:白某给凌某运送货物到山东,吨位为32吨,一吨720元,总运费为23040元,付款方式为卸货付款。2018年2月3日,白某按合同约定把货物送到山东后,凌某却没有全款支付运费。凌某还拖欠白某10040元运费未支付给白某。2018年5月,白某慕名找到刘丽艳律师,委托其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帮其向法院起诉要求凌某支付剩余10040元运费给白某。

办案经过:

经过对本案的分析,刘丽艳律师意识到本案的关键点在于找到凌某的先住址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地址。本案白某与凌某通过网络平台认识,白某并不知道凌某的准确的家庭地址在哪里,为此,刘丽艳律师根据白某的描述到凌某可能居住的派出所调查其户籍信息。经过努力,刘丽艳律师终于找到了凌某的户籍信息,我方成功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成功。

在开庭之前,刘丽艳律师跟凌某沟通之后,帮其分析其中的厉害关系以及法律后果,最终,凌某同意支付运费,白某申请撤诉结案。

案件结果:

法院准许白某撤回起诉。

律师说法: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费费用的合同。同时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运输费用的。本案中,白某与凌某签订了运输合同,白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凌某就必须支付给运费给白某。如果凌某一直不支付,凌某会承担败诉的风险,白某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其银行账户、扣押其名下的财产。凌某在刘丽艳律师的法律分析下,最终支付了白某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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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杜红涛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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