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中途违约,最终继续履行过户义务!
作者:王宏菲 更新时间 : 2018-09-03 浏览量:356
王宏菲律师l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房东中途违约,最终继续履行过户义务!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1日原告与被告、被告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2017年11月7日原告与被告、被告房地产经纪公司签就上述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对房款中包括地下车位、首付款的支付、房屋的交付、装修、入住等进行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购房首付款40万元,并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装修。
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1、《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有效,原、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2、被告协助原告办理相关的不动产过户手续;原告依约于过户当天将剩余房款一次性付清。
3、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核心证据:
1、《房屋买卖合同》;2、定金收据;3、中介费收据;4、被告违约的证据
律师点评:
本案接受委托后,律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措施;房屋查封后,原、被告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在开庭当天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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