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光律师亲办案例
案件容留卖淫案件
来源:李春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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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某在金华市开办了一个浴场,并容留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在公安机关的检查中,万某及收银员、保安等工作人员都被刑事拘留。后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容留卖淫罪。万某的家属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作为辩护人为万某进行辩护。经过多次会见万某及到检查机关阅卷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在法庭上为万某做罪轻的辩护,最后辩护意见被采纳,万某被判处缓刑,万某及家属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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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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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案经验丰富
金华市八一南街69号四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春光
  • 执业律所: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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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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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八一南街69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