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光律师亲办案例
李春光律师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来源:李春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23
浏览量:315
      王某因一朋友与人发生纠纷,伙同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持刀砍伤被害人,最后该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随后被刑事拘留并被逮捕。王某家属委托本律师为王某提供法律帮助并出庭辩护。在多次会见王某及到公安、检查机关了解案情后,本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以下的辩护意见:1、王某虽然是积极的参与者但不是本案的策划者,提议报复及去买刀的并不是王某;2、至被害人死亡的一刀是否是王某所砍在本案中还是存在着疑义,控方所提交证据并不能证明致死一刀是王某所砍;3、被害人本身在本案中存在着重大的过错,被害人纠集其余20多名同伙对本案另一嫌疑人进行殴打是导致本案发生的导火索;4、王某以前表现良好,是一名好父亲、好丈夫,没有犯罪前科,和一些惯犯及精心策划的案件具有显著的区别;5、王某认罪态度好,能积极的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本案的事实,并深深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有明显的悔罪表现;6、王某家庭条件十分艰苦,尚有两个年幼的儿子需要抚养,但是还是尽其所能的对被害者家属赔偿了1万元。最后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了王某无期徒刑。王某本人及家属对此都表示满意。但是本案另一犯罪嫌疑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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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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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案经验丰富
金华市八一南街69号四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春光
  • 执业律所: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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