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
作者:王秋荣 更新时间 : 2018-08-13 浏览量:164
李男与张女系大学校友,女方是白富美,男方是凤凰男,女方父母在他们婚前一次性付款300万元,为女儿买了一套二居室作为婚房,产权人登记为张某。婚后过了2年,男方手里也有了积蓄,觉得二居室不够住,双方决定换大房子。300万的房子售后得500万,小两口自己又添了些钱,以600万元的价格买了近郊区的别墅。女方父母又给了他们200万元用于装修和添置家具家电。乔迁之后,俩人的孩子出生,女方辞职在家做了全职太太。好景不长,婚后第5年,女方发现男方出轨,婚姻出现裂痕。男方一开始保证断绝与第三者的联系,但是没能做到,女方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男方要求婚后的别墅一人分一半,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王律师接受女方委托代理此案,梳理了主要财产的来源脉络,收集了财产出资的证据以及男方过错的证据,最后法院兼顾财产来源,采纳了王律师的建议,主持调解后,该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拿出100多万补偿房产增值部分男方应得的相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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