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赵某离婚纠纷案
作者:王秋荣 更新时间 : 2018-08-13 浏览量:189
张某(女方)与赵某(男方)是半路夫妻,俩人系再婚,但各有一名子女,再婚后又共同生育一女一子。他们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白手起家在某省会城郊建成一个小加工厂,慢慢积攒了资本后,置办了一处二居室商品房、一处农村宅基地房(只有使用权)并在该处起了二层小楼,把家和加工厂安在一起。经济条件改善了,但男方对女方却经常施暴,而且大搞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最后干脆为了一个略显年轻的小三和张某分居,并且不让张某接触加工厂的事务,断绝向女方经济支持。后张某起诉离婚,委托王律师代理此案。
该案中,女方收集了男方之前对女方家庭暴力的证据,王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男方名下银行账户的明细,又收集了男方擅自转移财产、私自单独购置房产和汽车、与第三者同居等方面的证据,在诉讼中主张少分财产给男方,为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奠定了对女方有利的前提条件。王律师代理的女方最终获得一处商品房,由男方偿还该房贷余额外加支付女方几十万元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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