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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来源:罗华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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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上海专业律师团队   2011-02-23 10:45:08 作者:罗华平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2007年3月,陈某的朋友孙某想办一工厂,可自己又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问陈某借款,说是可以支付高于银行几倍的利息,当时陈某借给孙某五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利息为5%,时间为2年。可到期后,孙某既不支付利息也不支付本金,陈某多次要求孙某归还,可孙某就是不还,无奈,陈某只好起诉孙某要求孙某支付本金和相应的利息,最后,法院判决孙某应归还陈某本金和支付2%的利息。

本案中,陈某和孙某之间属于民间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约定一定的利息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法律同时也禁止利用贷款谋取暴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上述就是对于民间借贷的具体法律规定。正是因为上述法律规定,所以法院作出了上面的判决。

对于民间借贷,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在借款给别人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并应考察一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二、要让借款人提供但保,担保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或质押担保,当然对于抵押或质押如果法律规定应办理一定程序的,还应履行相应的程序后才能有效,至于保证人那一定是应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才能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三、如果是贷款数额较大的话,最好是去公证机关办理一下公证,这样就能更好的保护贷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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