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纠纷案
来源:宋校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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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纠纷案
(法院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9)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114号
(2009)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115号
(2009)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116号
原告:陈XX
原告:陈××
原告:黄×X
原告:杨××
委托代理人:宋校红律师
被告:熊××
被告:黄××
案情
原被告双方因委托代理户口迁入深圳的事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宋校红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提出了由被告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诉讼费的诉讼请求,经过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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