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校红律师亲办案例
委托代理纠纷案
来源:宋校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18
浏览量:792
委托代理纠纷案
(法院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9)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114号
(2009)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115号
(2009)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116号


原告:陈XX
原告:陈××
原告:黄×X
原告:杨××
委托代理人:宋校红律师
被告:熊××
被告:黄××


案情
原被告双方因委托代理户口迁入深圳的事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宋校红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提出了由被告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诉讼费的诉讼请求,经过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诉讼费。
以上内容由宋校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宋校红律师咨询。
宋校红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0好评数3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会展中心东面)3号楼A座1304、1305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宋校红
  • 执业律所:
    广东君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33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会展中心东面)3号楼A座1304、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