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于柏律师亲办案例
口腔手术致失声 患者起诉获赔偿
来源:陈于柏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16
浏览量:799
   2006年11月,林某因“左下颌牙龈癌”入住湖北省某知名口腔医院,经检查未见手术禁忌症,该院遂于11月29日对林某牙龈癌部位实施摘除并进行左侧骼骨肌瓣移植修复术。术后,林某出现发音困难,林某家属多次向院方主治医生反映该情况,主治医生以能自然恢复为由一直未进行任何处理,此后林某发音障碍一直持续存在.而医院为进行移植修复所切除的林某左侧取骼骨处切口下出现积液,经多次抽排,仍无好转,而院方对引起上述情况的原因都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只是说等慢慢恢复。2007年1月16日,林某转至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住院治疗,经该院检查发现,林某发音障碍的直接原因为右声带麻痹,而左侧取骼骨处切口下积液持续存在并严重影响林某行动。随后,林某转至该知名口腔医院继续住院治疗,但林某右声带麻痹已无恢复可能,失声将伴随患者终身,这无疑给林某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在此情况,患者考虑到手术中肯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患者入住医院前发声是完全正常的,为什么术后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林某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而找到本律师。
    本律师经仔细查阅病历,发现手术记录陈述整个治疗过程是顺利的,没有任何意处情况。然而,从手术记录单可以发现:手术时间从11月29日上午9点开始,至下午18点40分患者送出手术室,就已完成了在整个术前医生为患者制定的相关手术治疗方案.但是在患者被送出手术1个小时后,即当天7点20分患者又再次被送入手术室,通过手术记录单可以表明,在此期间,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使用了多种手术器械,但遍览整个病历都没有关于这一时间内的手术记载以及手术同意书。患者及家属根本不知道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谁在使用这些本应该由具有特定医师资格的人才能使用的器械?是谁在做手术,又是做的什么手术?以及有何手术风险?患者及家属对此一无所知!最严重的是当时患者的家属都在,但没有任何医院的人向其解释为何手术,甚至在根本没人争得家属的同意的情况下,就把病人拖进了手术室进行了第二次手术,那么这符合基本的医疗规范 吗?
   本律师带着疑问,仔细查阅病历,终于在患者护理记录中发现问题。原来,患者手术完毕即将送出手术室之时,因护理不当致使患者气管插管脱落,院方进行二次气管插管时动作粗暴造成神经损失致使患者右声带麻痹,致患者失声。
  本案起诉至法院,经本律师代理后,患者最终取得了应有赔偿。


注:本案系本律师所办理真实案例,为保护当事人起见,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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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于柏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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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于柏
  • 执业律所:
    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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